打造新能源发展的改良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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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报11月12日电(记者刘媛媛)1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新能源全面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旨在增强新能源发展自主性,增强新能源市场竞争力,提高新能源发展水平。近年来,我国新能源事业突飞猛进,取得了历史性成就。 “随着新能源规模不断增大、电力比重越来越大,新能源发展也面临着系统消纳压力加大、要素保障难度加大等挑战。”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规范新能源开发建设和运营模式,由‘单兵作战’向融合发展转变。《指导意见》明确,到2030年,融合发展成为新能源发展的重要手段,新能源可靠替代水平大幅提升,市场竞争力大幅提升,有力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更安全、更绿色的能源保障。中国式现代化 《指导意见》从新能源多维度融合发展、新能源与多元产业协调发展、新能源非电利用多元化三个方面总结了新能源综合发展,并针对各个方面提出了《指导意见》重点的政策措施。n 加快新能源多维融合发展,提高各类新能源互补发展水平,优化“沙格皇”新能源基地能源结构和储能构成比例,提出因地制宜建设太阳能热发电等调控能源。加强新能源发展空间集约综合利用。推动分布于多个领域的新能源融合发展。推动新能源一体化集中运营。为坚定推动新能源与多产业协同发展,《指导意见》将新能源产业链中的“绿色能源”提到了能源领域,提出加快推进“制造”,提高新能源富集地区的绿色能源利用水平和新能源装备制造的空间集成效率。协调传统能源产业与新能源产业协同优化提升。积极引导高耗能交通产业向新能源资源丰富、资源环境可持续的地区转移。积极推动新兴能源产业融合共同发展,结合“东方数字计算与西方计算”工程建设,调整计算能源设施和新能源资源基金绿色能源需求,推动新能源基地与计算能源设施统筹规划。 “国家能源局将加强组织协调和政策宣传解读,帮助各地积极有序实施新能源一体化项目建设,并从优化项目投资和开发管理的角度予以支持。”e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