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加大对城乡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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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消息(记者杨伟)住房保障工程是关系人民群众生活福祉和全面发展的重大事件。 10月21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获悉: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倡导城乡统筹、针对性发力,充分履行财政职能,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完善体制机制,强化绩效管理,加大支持覆盖城乡、农牧区的多元化住房保障体系建设, 住房推广。贷款。从“有房子住”到“过上富裕的生活”。实施合理政策满足多方需求二层住宅。该委员会的财政重点用于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新居民、青少年等重点群体的住房困难。通过多元化融资和保密支持,加快构建租购并举、多用途、多渠道保障的家居保障体系。 2025年以来,本市财政支持新增公共租赁住房500套,为2万多户家庭提供租赁补贴,切实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和近期失业人员的基本住房需求。组织资金支持加快新建保障性住房1300套,收购保障性租赁住房1万多套,支持青年公寓、青年社区等项目建设,让新公民和青年安居乐业。改善质量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生活质量。自治区财政厅配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推动全区老旧小区改造和完善社区建设,努力全面改善人民群众居住体验。 2025年以来,自治区财政共安排补助资金13.6亿元,支持自治区1291个古社区修缮。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19.3亿元,专项支持全区117个古村落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建设。每部电梯20万元补贴政策,今年帮助新增电梯150部,助力38个老旧小区电梯升级改造。遵循基本原则并尽一切努力确保您家的安全。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室认为住房保障是人民群众生活中最重要的问题,持续加大投入支持危房改造,筑牢住房保障屏障。 2025年,自治区财政安排补助资金3.8亿元,支持城镇C、D级旧房改造4292户。改造规模较2024年增加176%,户均补贴水平也大幅提高。力争中央预算内投资1.6亿元,作为专项项目,支持6个贫民窟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助力提升贫民窟生活安全水平。安排补助资金1.14亿元,推进农村牧区危房改造(5437户),实行“一卡”补助发放,确保资金准确、安全到户。斯特伦加强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自治区财政厅坚持结果导向,强化全程财政监管,确保公益资金在重要领域发挥实效。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10%将作为与各盟市考核结果挂钩的奖励,鼓励高质量完成具体工作。加强资金执行情况监督,依托综合预算管理系统对资金进行动态监控。进行现场财务会计检查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住房保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共同努力。下一步,自治区将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合作,完善信息共享和信息共享。建立绩效评价机制,努力把住房保障工程打造成幸福暖心工程。
(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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